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办法/第二章 标准的制定第十一条有效地方标准发布后,自治区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三十日内,分别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地方标准在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实施后,自行废止。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7年2月20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