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企业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企业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检验和经销活动的依据;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在企业内部适用。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