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红十字会给予扶持和资助,保障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并对其活动进行监督。

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支持红十字会开展人道主义救助活动。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