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发展中医药条例第十八条已废止重视中药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保护中药种质和遗传资源,加强优选优育和中医药种源研究;建立种质资源库,保存中药材种质资源;加强中药材野生品种科学种养研究;加强中药材新品种研究,开展珍稀濒危中药资源的替代品研究,确保中药可持续发展。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