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教育督导人员包括教育督导机构负责人、专职督学和兼职督学。

教育督导机构负责人由同级人民政府任免;专职督学和兼职督学由同级人民政府聘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聘请特聘教育督学。特聘教育督学、兼职督学和专职督学享有同样的职权。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