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督导条例第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教育督导机构的职责和任务,配备教育督导人员,保障办公条件和督导经费。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