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消防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已修改对在防火、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6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