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条

已修改

燃放烟花爆竹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燃放期间消防安全。

禁止在人员密集场所内燃放烟花爆竹,禁止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