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消防条例/第五章 火灾预防/第一节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第三十三条已修改公共娱乐场所、高层公共建筑禁止使用瓶装液化气。餐饮场所的餐厅确需使用燃气的,应当采用管道供气方式,并采用防火分隔设施与其他场所隔开。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6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