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林木种苗管理条例/第六章 林木种苗使用和质量第二十八条已废止生产、包装、经营、贮藏、检验、使用林木种苗,应当执行国家、地方和行业规定的质量管理办法和标准。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