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已废止

因公共利益和国家建设需要拆迁外来投资者生产经营场所时,拆迁人应当依法与外来投资者协商新址安置、补偿办法并签订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要有利于企业恢复生产或者转产。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