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外来投资者权益保障条例第八条已废止外来投资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规定的期限内,可以依法继承、抵押、赠与、出租、转让。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