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已废止

外来投资者及其家属的户口可以自愿迁入或者迁出投资所在地,其家属就业及子女中、小学入学、幼儿园入园等方面与当地居民享有同等的权利。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