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发展中医条例/第二章 保障与扶持第十三条已废止确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及其他医疗保险服务定点医院,开展健康检查、伤害救治等,对中西医医疗机构应同等对待。取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资格的中医医疗机构,可以作为统筹地区全体参保人员的定点医疗机构。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1年9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