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本条例所称特殊地段城墙,是指带有瓮城的城门或者城门遗址,带有山体的包山城墙,以及玄武湖、紫金山麓等地保存完整的护城河段城墙等。

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