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有效

本条例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1995年11月28日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制定的《南京城墙保护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