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城墙保护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有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规范城墙保护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对行政处罚的幅度进行细化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