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章 电梯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和销售第十二条已废止电梯销售单位应当建立进货查验制度和销售台账,将销售的电梯产品目录报市质监部门备案。电梯销售单位对其销售的电梯的合法性负责。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