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暂住人口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废止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暂住人口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管理网络,做好检查、考核和协调工作。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