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暂住人口管理条例/第三章 管理第十条已废止企业、事业单位招聘外来劳动力应当遵守核对居民身份证明、办理暂住户口登记、领取暂住证的制度,与外来劳动力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确立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严密管理制度。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