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第三章 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第十九条有效国家出资企业在境外设立企业的,企业的产权应当由企业法人持有,确需以自然人名义持有企业股权、物业产权及其他投资权益的,应当按照有关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定履行相关法律手续。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