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修改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应当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利于保护环境与资源,有利于可持续发展。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1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