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修改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应当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遵循自愿、互利、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科技成果转化中的知识产权和相关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1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