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节能监察主管部门依照节能法律、法规规定实施的行政处罚,由节能监察机构负责实施。

有关部门依照节能法律、法规规定实施的行政处罚,可以委托节能监察机构实施。

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