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七章 联系代表和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第四十一条已废止常务委员会应同本省选出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保持联系,听取代表的意见。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