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五章 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和各委员会第二十五条已废止常务委员会设立办公厅,在秘书长领导下工作。办公厅设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由常务委员会主任提请常务委员会任免。办公厅负责办理常务委员会的文书处理,会议安排,代表联络,来信来访,档案管理,来宾接待,保密保卫,行政事务、机关人事工作以及常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厅主任召集并主持厅务会议,研究处理办公厅的日常工作。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