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条例/Chapter 5 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和各委员会Article 25Repealed常务委员会设立办公厅,在秘书长领导下工作。办公厅设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由常务委员会主任提请常务委员会任免。办公厅负责办理常务委员会的文书处理,会议安排,代表联络,来信来访,档案管理,来宾接待,保密保卫,行政事务、机关人事工作以及常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厅主任召集并主持厅务会议,研究处理办公厅的日常工作。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24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