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消防条例/第二章 火灾预防/第四节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第三十条已修改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应当与业主约定双方的消防安全责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管理,确保其完好有效,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业主应当维护住宅的消防安全,遵守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1月9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