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已修改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人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