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书报刊市场管理条例/第三章 经营与管理第二十五条已废止不得经营未经省级以上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或者虽经审核批准但由非出版单位印制、发行的中小学统编教科书和复习辅导资料。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