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耕地质量管理条例/第二章 耕地质量建设第九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大投入,加强田间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地力培肥,提高土地综合生产能力。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