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条例/第五章 附则第三十七条已废止实行公司制的国有企业经理,经董事会决定进行任期审计的,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0年3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