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已废止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0年3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