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条例/第二章 审计组织和审计管辖第十四条已废止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与任期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遵守职业规范,保守国家秘密和在任期审计实施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谋取私利。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0年3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