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已修改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建设项目用地批准文件;

(二)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三)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重大城乡基础设施项目应当提交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方案;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