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第二十二条已修改省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城乡规划技术标准和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省城乡规划技术标准和规定。城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城乡规划技术标准和规定,可以制定所辖区域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备案。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