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章 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第三十六条已废止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与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客观公正、及时准确的原则。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9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