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第八条已废止国家机关录用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录(聘)用职工时,不得以生活习俗不同等为由拒绝录(聘)用少数民族公民。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