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五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移植树木的,或者经批准移植但未按照规定补植的,由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每棵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