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联系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法第十三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向代表颁发《代表视察证》。代表在视察中发现的问题,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和有关部门提出。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