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联系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法第十一条已修改在召开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以前,常务委员会应当根据会议议程,安排代表在原选举单位的行政区域内进行视察,并组织部分代表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专题视察。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