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四章 既有民用建筑节能第三十五条已修改鼓励既有民用建筑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在不影响建筑质量与安全、不妨害他人合法权益,并符合城市容貌要求的前提下,安装太阳能利用系统。鼓励对民用建筑的屋顶、外墙面等部位实施绿化,降低建筑能耗。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