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已修改

建设单位应当自收到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节能内容、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书等资料报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备案。

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