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第二十六条有效集会、游行、示威应当按照许可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起止时间、地点、路线以及其他事项和平地进行。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