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第三十五条有效房屋所有人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用途使用房屋。确需改变房屋用途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作出决定;作出决定前,应当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