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复议条例/第二章 行政复议机关和行政复议机构第十三条已修改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定期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全区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办公地点、行政复议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1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