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四章 拆迁评估第十六条已废止房地产市场价评估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3年1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