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第五章 定点医疗机构第三十五条已废止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在显著位置悬挂统一标识牌,设置宣传栏和公示栏,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政策,公布就医和补偿流程,公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相关价格等。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