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已修改

利用湿地资源应当符合湿地保护规划,维护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不得改变湿地生态系统的基本功能,不得超出资源的再生能力或者损害野生植物物种,不得破坏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