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九条已修改居民小组的划分,由居民委员会提出,报街道办事处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居民小组划分,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决定。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0年9月25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